欧洲大陆的文明之路-01民族国家的大立法者
民族国家是历史的产物,是Z治领域特殊的组织方式。它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在欧洲国家挣脱中世纪封建体制的过程当中逐渐形成的。直到16、17世纪,我们才能找到明确和系统的理论表述,到17世纪才在国际条约中有了较为广泛的共识。问题是,无论对于英美还是对于欧陆,他们在近代早期都面临一个从中世纪封建秩序挣脱出来、建设现代国家的历史任务。那为什么我们要把英美划分在海洋秩序一边,把欧陆划分在大陆秩序这一边,强调民族国家秩序是大陆文明的主要特征呢?这是因为欧陆国家在近代转型的过程中更典型的体现了王权的特征,包括王权是最高的、绝对的、不可分割的的等等。在近代早期,它具体表现在盛行于欧陆的绝对主义王权的理论和实践中,而同时期的英美则流行自由主义的Z治思想,推行分权和限权的实践。
所以,尽管英美和欧陆共同面临从封建秩序转向现代国家建设的任务,但是他们走的道路不同。英国走上了君主立宪和议会Z治的道路,成为现在的母国。而美国一开始就是以自由主义学说为根据,从英帝国独立出去的,并且制定了三权分立的联邦制宪法。他甚至把欧陆的绝对主义王权当做旧大陆过时的秩序,自己则代表新世界和新秩序。
在这里,英美这两个国家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都认为权力是可分的,是有限的,不是绝对的。与此相对,欧洲大陆国家则通过建设绝对主义王权的方式走向现代。绝对主义就是表示统治者拥有不受法律限制的最高权力,统治者应该实行良法善治,这个没有问题,但在一国之内,不存在任何其他的人间力量有权利强迫他或惩罚他。统治者除了对上帝负责之外,不对任何其他人负责。西班牙、法国、德国都是如此。两相对比可以看出,英美的Z治秩序强调社会多于强调国家,强调自由多于强调秩序。而欧陆秩序的特点正好相反,他们强调国家多于强调社会,强调秩序和安全多于强调自由。
那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差异呢?这跟英美和欧陆国家的地缘Z治差异有关,英国被大海包围,同欧洲大陆隔着英吉利海峡,美国与欧洲大陆则远隔重洋。这样的地理位置让英美在近代早期面临的挑战大大的小于欧洲大陆上的国家。例如,美国在独立战争结束之后只保留了大约700人的军队,甚至这支700人的军队也很快就解散了。即使到了1917年,美国的常备军也就不过十几万人,这是大陆国家完全不可想象的,因为在大陆上,国家紧挨着国家,时时刻刻需要提防林国进犯的危险……